【本報訊】來自北京的中文大學女畢業生,今年四月下旬在超市高買被捕留有案底,原來在該個月的月初,她已干犯盜用他人信用卡的罪行,但於五月中旬才落網。涉案女子昨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時,更透過律師「自爆」兩年前愛上有婦之夫,糾纏於一段不倫之戀令她痛不欲生,為了令男友內疚,加上抑鬱症影響,故在中大拾獲他人的信用卡後,在五日內「狂碌」花費約一萬元。辯方律師強調,被告因深受這段感情傷害,現已和男友分手斬斷情絲,希望在案件後離開香港這個傷心之地,重返北京與家人生活。
女被告孫婭薇(廿七歲)昨承認偷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服務合共十六項控罪。法官先為被告索取精神、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至九月六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被告透過律師求情稱,她於○四年因成績優異以尖子身份來港入讀中大經濟系,初期未能適應香港生活患上抑鬱症,停學一年返回內地接受治療,○六年再來港繼續學業。被告○九年畢業後,約在一一年戀上有婦之夫當上「小三」,令被告身心大受打擊,去年更開始長期失眠,曾到大埔醫院精神科留院一天。辯方續解釋,被告的男友要與家人歡度周末,不但不會陪伴被告,甚至嚴禁她來電,令她深感孤單無助,遂相約朋友於四月六日到中大打網球發洩。剛巧,她當天在更衣室拾獲背後未有簽名的信用卡,一念之差下犯案。辯方強調,被告亦深明該段感情關係不正常,因此與男友已分手,更計劃返回北京生活。
案情指,中大女學生李兆婷於今年四月中發現遺失恒生銀行信用卡,致電銀行報失。調查下發現,有人於同月六日至十日內,在多個商場店舖十五次使用該卡,購買衣服、潤手霜、胸圍和乳貼等,甚至報讀瑜伽課。警方接報後,警員在五月十三日到又一城的女性內衣店Private Shop查問,店員指被告曾在該店購物,但尚未取貨。兩日後,警方接報被告將會取貨,在店外拘捕被告。
被告因此案落網前,在今年四月二十七日,因在九龍塘又一城超市偷去總值三百元的食物,當場被保安揭發。六月中在庭上認罪獲輕判罰款一千元。她在該案申請保釋和求情時聲稱,正在中大修讀最後一年的社會科學碩士課程。但昨日無論是她的律師求情,抑或是控方案情,均僅指她在○九年取得中大社會科學院學士資格,從未提及她修讀碩士,控方案情更強調,案發時被告並非中大學生或職員。中文大學發言人則表示,現時沒有一名名叫孫婭薇的人士在該大學就讀。
案件編號:DCCC 62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