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漢移送外國人收容所

【駐台記者張孝義報道】因涉嫌高買案被揭發在台灣非法居留三十七年的香港男子姚錦華,昨被台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由臨時收容所,移往專門收容外籍罪犯的外國人收容所,等待審判,待結案後遣返回港。專勤隊曾向上級建議將年屆七十三歲的他暫交兒子照顧,惟最終未獲接納。

姚錦華周日晚在新北市的家樂福超級市場,涉嫌偷竊價值三千元新台幣(約七百多港元)的冷凍蹄膀、衣服等物品,被捕後僅能拿出港英時期的香港身份證,並承認在台灣非法居留三十七年。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將姚交由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暫為收容,但因他年事已高,新北市專勤隊基於人道及姚的健康考慮,一度向上級建議將他交回其在台北的次子照顧,惟該建議終未獲採納,故昨將姚移送到新北市三峽區的外國人收容所。

子恐父被遣返港 無人照顧

新北市專勤隊解釋,當局收押姚的原因有二:一是姚在台逾期居留三十多年,二是他涉嫌偷竊,屬刑事案件疑犯,故依外國人在台犯罪的一般刑事偵審程序處理。但當局強調姚的次子仍可前來探望父親。此前姚子表明擔心父親被遣返回港,將無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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