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33%唔襟撞 保護較差

【本報訊】汽車安全帶保障司機及乘客在交通意外時免被拋出車外,但其設計不適合兒童身形,意外發生時可能勒傷甚至勒死兒童,故部分家長會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以加強保障兒童乘車安全。但消委會測試指,本港廿七款汽車安全座椅中,有三分一樣本正面撞擊保護較差;另十二款座椅測出可引致皮膚過敏的甲醛或其他致癌物等有害物質。

六款樣本驗出甲醛

消委會與國際消費者研究及試驗組織,以真車及假人測試本港有售的廿七款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在撞擊時的保護能力。結果發現九款樣本在個別安裝方向或模式下表現較差,其中「Cam」Viaggiosicuro Isofix S157以汽車安全帶安裝時評分屬廿七款中最低,正面撞擊保護能力最弱。「Brevi」TAO b.fix在側面撞擊時的保護能力則較差。

另外,測試亦發現六款樣本驗出甲醛,或引致皮膚過敏、刺激眼睛及呼吸道;兩款座椅在安全帶軟墊驗出或可致癌的多環芳香烴化合物。

消委會又指,本港法例僅規定兩歲或以下幼童如乘坐私家車前座,才須使用認可的兒童安全座椅,但有歐洲國家規定十四歲以下及身高不足一百五十厘米的兒童均須使用安全座椅。運輸署回應指,正檢討會否將私家車強制兒童使用安全帶裝置的兒童乘客年齡提高,並擴展至私家車後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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