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電視前年七月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觸發前廣播事務管理局(現已重組並改稱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調查,初步裁定亞視違反牌照條件,容許其主要投資者王征干預公司管理,建議向亞視罰款一百萬元,並禁止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再參與公司管理。亞視在調查正式完成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試圖阻止通訊局公開報告,於原訟庭獲判勝訴,但裁決其後遭上訴庭推翻。亞視昨向終審法院申請訴訟許可,被法官即時拒絕,意味亞視已終極敗訴,法律上無法阻止通訊局公開報告。
通訊局發言人表示歡迎法院裁決,指局方會繼續進行調查程序,以期盡快完成調查及公布結果,但未有訂出具體公布時間。亞視發言人對裁決表示遺憾,將繼續與通訊局溝通,爭取協商解決爭議。問及亞視現階段會否更換管理層,以及一旦被罰款會否影響亞視運作或員工出糧,亞視發言人指沒有補充。
消息人士則指罰款一百萬元不會對亞視財政構成即時影響,員工大可放心,但擔心公開報告會令個別部門員工士氣受挫。
事件源於前年通訊局接獲匿名投訴,指亞視容許不符《廣播條例》規定、並非通常居港的主要投資者王征,插手公司的日常管理,其後更爆出誤報江澤民死訊醜聞,令人質疑王征在事件中的角色。通訊局去年完成報告,初步裁定王征干預亞視運作的指控成立,建議對亞視罰款一百萬元,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因容許有關情況發生,更被局方建議不適合繼續擔任管理職務。
亞視其後入稟法院要求禁止通訊局公開報告內容,並在聆訊中質疑局方拒絕公開五名曾為調查提供資料的前行政人員身份,令亞視難準備抗辯,屬程序不公。亞視在原訟庭獲判勝訴,在上訴庭反勝為敗,之後向上訴庭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亦被拒,昨直接向終院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許可。
代表亞視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於庭上指出,據一般原則,接受調查機構應有權知道指控來源,指控一方如要保密告密者身份,必須證明是基於公眾利益和有需要,惟通訊局未能證明有此需要;而對本個案而言,通訊局建議對亞視作出非常嚴厲的懲罰,更應該照顧亞視的辯護需要。對於局方指電視業行頭狹窄,告密者擔心會遭報復,余認為有關說法欠缺證據支持。惟終院上訴委員會在余陳詞完畢後,毋須通訊局一方回應,便即決定駁回亞視申請,判決理據押後以書面發放。
案件編號:HCA FAMV 2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