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集團旗下兩間公司昨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集團前行政總裁許業榮,指稱許在職期間疑違反董事誠信責任及保密責任,要求他作出賠償,但未有透露具體金額。此外,華懋更要求針對許業榮申請禁制令,禁止他公開及使用一宗關於華懋投資內地中國民生銀行的訴訟之機密資料,高院已定於本周五處理禁制令事宜。
原告依次是華懋集團旗下的華懋代理有限公司及華懋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被告為許業榮。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昨回應指,由於事件已交律師處理,故不作評論;對於許業榮被指與其長子龔飈不和,龔仁心謂:「我唔清楚喎!你去問番講呢件事嗰個人好過啦!」至於許業榮則未能聯絡上。
入稟狀指被告擔任原告的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時,涉嫌違反董事誠信責任以及保密責任,其行為屬違反與原告一方的僱傭合約。原告要求被告對此作出賠償,並要被告交代他因上述行為而所獲的利益。此外,原告亦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使用及公開一批與其職務有關的機密資料,並強制被告交出上述機密資料。原告所指的資料,包括華懋集團所有行政會議的筆記及會議紀錄,以及一宗關於華懋投資內地中國民生銀行的訴訟資料。
據資料指,該宗訴訟是關於華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投資中國民生銀行的糾紛。當時民生銀行籌備成立,屬外資公司的華懋集團欲參與投資,故此委託一間「中國中小企業投資有限公司」處理。
後來華懋與中國中小企業投資,就華懋的出資究竟是投資還是借貸,以及涉及民生銀行股權誰屬的問題出現分歧,兩者遂在內地展開訴訟。纏訟逾十年後,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判中國中小企業投資勝訴。原告現要求所有關於此案的法律意見,以及華懋就案件所作的決議,都必須保持機密。
案中被告許業榮有逾卅年銀行及財務經驗,他在○八年、即前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去世後一年入職華懋,至去年離職。
許亦是本港甲一組籃球隊永倫的班主;他與妻子陳書麟先後飼養六匹競賽馬,全部均以「飛飛」命名,當中五匹已退役,只餘一匹「卡通飛飛」仍然在役。
案件編號: HCA 148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