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違例停泊私家車三日不走,遭警員連發七張「牛肉乾」!一輛紫色大發牌私家車,由周一起一連三日停泊在中環擺花街十三號路邊,因違例泊車,加上行車證早於去年十二月過期,被警員先後發出七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包括有違例泊車及沒有展示有效行車證,一字排開夾於擋風玻璃的水撥上,蔚為奇觀,有網民拍攝照片,上載至facebook讓網友分享。
記者昨晚到場視察時,發現私家車仍泊在路旁,「牛肉乾」原封不動。網民則留言稱:「車主會唔會出咗意外?」但記者聯絡上居於半山羅便臣道的女車主,問及私家車是否屬她擁有時,她思考片刻,其後表現恍然大悟稱:「係呀!」但對被抄牌七次,又似毫不知情說:「係咩?唔知喎!」更稱已忘記將私家車停在上址。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違例泊車車輛可能會阻塞道路,若警方多次票控車主,車主無將車開駛走,警方有權將其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