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館停車場外判後,自駕波友無位泊車!元朗鳳琴街體育館原設有停車場供租場人士使用,自停車場四月起外判管理後,車位即全數對外開放,原有泊車設施變身公眾收費停車場,車位更經常爆滿。由於康文署未有為租場人士預留車位,不少駕車到場者便曾因忙於「搵位」而錯過租場時間。區議員直斥當局做法有違設施原意,要求從速檢討。
「嗰次我Book咗場打波,點知揸車去到先發現冇晒(車)位,遲咗半個鐘都未入到場,我以後都唔會再揸車去!」鄧先生經常租用體育館羽毛球場,早前因車位爆滿,被迫四出尋找泊位而錯過入場時間,所訂場地更被康文署按例租予其他使用者,令鄧無法使用場地更損失場租。
記者到場了解時,發現體育館車位數量不多,除設有一個傷殘人士泊位外,只有十四個私家車及兩個電單車泊位。私家車平日每半小時收費四元;逢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首每半小時收費四元,其後每半小時收六元,其收費與每十五分鐘兩元的露天咪錶泊位相若。
根據記者觀察,停車場在一小時內平均有六至七部車輛出入,但所有駕駛者或乘客皆未有使用體育館設施,而館內停車場亦有水務署承辦商及政府車輛停泊,泊位長期爆滿。
「同街邊啲錶位一樣收咁多錢,仲有管理員喺度睇住,梗係吸引晒啲人湧入嚟泊車!」鄧先生又指,使用街外咪錶位一旦逾時而未能趕及「入錶」會有機會被「抄牌」罰款,停泊場內則免除風險,令體育館停車場大受歡迎。
康文署發言人解釋,停車場過去使用率只有約一成二,當局為善用資源,遂於今年四月起將停車場管理工作外判,由承辦商以公眾收費停車場形式營運,天水圍體育館亦採用相同營運模式,現時鳳琴街體育館停車場的使用率已增至兩成八。發言人又說,體育館現時仍有充足泊車設施供場地使用者使用,並指場館附近的鳳群街及鳳攸北街亦有露天停泊位提供。
「呢個場本身係康樂設施,唔係畀人泊車,政府將車位外判做公眾停車場,根本就係本末倒置!」當區區議員麥業成直言近日接獲大量相關投訴,質疑康文署指現時館內仍有車位可供租場人士使用之說有違事實。麥又指體育館停車場出入口橫跨行人路,自對外開放後車流即大增,對途人構成危險,要求康文署盡快檢討以作改善。
記者:林松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