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低調」招聘退休消防人員「翻閹」,被質疑「明益自己人」。消防處近日在該處網站刊出告示,招聘有豐富消防經驗的人士擔任非公務員職位的合約助理消防區長、合約消防隊長及合約消防隊目,為期約半年,負責巡查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但該招聘告示僅在消防處網站出現,通常會上載政府職位空缺的公務員事務局及勞工處網站均無蹤影,做法罕見。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消防處鬼祟招聘,有違招聘公職人員須公平公開的原則。
今年三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花園街四級火死因聆訊結束後,下令消防處及屋宇署須於一年內完成巡查六千五百幢八一年前落成的舊式商用及住用樓宇,令消防處的巡查工作大增,據知消防處今次請人或與此有關。
今次招聘的職位共十六個,須具備十年至二十五年滅火或執行消除火警危險法例的經驗,主要職責為巡查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月薪由二萬三千多元至六萬五千多元不等,待遇不俗,但入職學歷要求卻甚低,其中合約助理消防區長及合約消防隊長的最低要求為中學會考或文憑試五科合格,合約消防隊目更僅需小六畢業。
不過,今次招聘告示僅在消防處網站刊出,卻無在公務員事務局及勞工處網站貼出,有資深紀律部隊人員指做法罕見,質疑招聘即使明顯屬意「翻閹」退休消防員,也應跟足一貫程序廣泛公布,亦有前線消防員不滿突然「翻閹」退休消防人員擔任較高級職位,狠批有關人手配置不公平,估計消防處自知理虧才「低調」招聘。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批評消防處今次「鬼祟招聘」明顯是不想太多人得悉有關訊息,質疑該處對「翻閹」那些退休人員或已「心中有數」,有「明益自己人」之嫌,亦有違招聘公職人員須公平及公開的原則。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政策局和部門可酌情決定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聘用事宜,在確保公開及公平原則下,決定適當招聘的方法及程序。消防處回應指鑑於資深的前消防人員是有關職位的合適聘用對象,故認為該處網頁是合適渠道刊登招聘,亦已發信通知過去五年內退休的消防人員,強調會按具競爭性及公平的甄選過程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