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18歲下海 晶晶歷盡滄桑

短短廿七年,晶晶已見盡人生百態,飽歷滄桑,亦練就極其圓滑、世故的性格。她十八歲便「下海」任職夜總會公關,由於五官標致,曾是場內的「紅牌阿姑」,結識不少富豪。後往澳洲賣淫,近年才回流開拓賣淫王國。

曾被包養 日收兩萬

「(我見過)咩客都有,愈有錢就愈變態,有啲要求粒聲都唔准出,唔畀食煙同玩電話,總之要一碌木咁坐喺度!」中學畢業後,晶晶當上夜總會公關,「有時飲成支威士忌,不斷去廁所扣喉,返到位又再飲。捱到殘晒!」

晶晶透露,曾被數位恩客包養,「佢畀廿萬夜總會包我一個月,之後每日畀一、兩萬我。」其中一名五十多歲的本港生意人,除相識第一天有性交易,其餘日子只陪他逛街、吃飯。該男人後來打算給一間餐廳予晶晶「打骰」,惟她拒絕,「要我返十幾個鐘,我先唔制!」

現時晶晶自言已「上岸」,除非有客人肯出價八千元或以上,她才考慮「出山」,加上認識了男友,故轉行做中介,操控OL賣淫。她稱男友和父母皆得悉其職業和過去,更透露:「如果同男友散咗,會去澳洲再走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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