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權謀私 民航處長三宗罪

民航處二十億元新總部大樓附設專業舞蹈室的報道曝光後,民航處處長羅崇文再捲入三宗涉嫌濫用公帑及浪費資源的指控,包括帶同妻子出席公務酬酢活動;仍佔用金鐘道政府合署提供給民航處的免費車位,停泊私人座駕;另外,又以練習為名花費公帑到香港飛行總會駕駛定翼機。

妻充「攝影師」隨行出席宴會

代號「納稅人」的民航處消息人士指出,今年三月九日晚,民航處設晚宴招待泰國國營空管服務機構,港方出席者都是民航處的首長級人員,但羅崇文的妻子梁婉雅在民航處的職級只是航空交通管制主任,有人以攝影師的身份隨行出席,「納稅人」質疑是否有人假公濟私,濫用公帑,偕妻出席公務晚宴活動,認為與「貪湯」湯顯明帶同女友出席公務酬酢無異。

另外,羅崇文雖有政府車輛接送上下班,但過往其私人跑車及房車不時佔用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民航處免費車位,即使民航處去年十二月已搬入赤鱲角機場島的新總部,民航處仍以在政府合署四十七樓保留有一個細小房間設置航空通訊設備為由,保留上址兩個泊車位,但事實上平日鮮有民航處人員到上址工作,只是有需要時才派員前往,民航處佔用車位又讓其丟空,有浪費政府資源之嫌。現時金鐘道政府合署停車場於晚上及假日開放給外來車輛停泊,時租達廿三元,而同區或鄰區的車位月租亦介乎四千一百至六千元。

民航處人員花近20萬「練飛」

「納稅人」又指,民航處部分人員包括處長在內,不時到香港飛行總會「揸飛機」,有關活動與民航處的日常工作沒有太大關連,但卻由公帑支付飛行費用,懷疑有人假公濟私。本報記者從民航處取得的資料顯示,單是由二○一二年四月至今,民航處共有十四名人員到飛行總會進行了七十一點八小時的駕駛定翼機飛行練習,涉及十九萬五千元的支出,其中處長佔六點六小時。

有民航處退休官員指,如無必要官員還是最好減少攜眷出席款宴場合較為適合,除非是對方邀請伉儷同行。不過,他指首長級人員應否攜眷出席活動難一概而論,要視乎場合性質、會談內容,以及出席者的身份,如有外國機構代表攜眷出席或外賓是女士,官員攜同妻子出席可協助款待賓客。但他提醒官員的配偶出席這類場合時應多聽少發表意見,免予人干預部門運作的感覺。

公務員事務局則指,根據《公務員條例》,作為東道主的部門首長或人員,如認為配偶出席是符合公眾利益或可協助招待嘉賓,可邀請配偶出席酬酢活動,而有關花費開支亦可發還。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認為民航處不應再保留金鐘道政府合署的車位,閒置車位是浪費政府資源,如民航處職員偶爾才到上址工作,可向其他部門借用車位。至於民航處人員進行飛行練習或有實際需要,但應增加透明度向外解釋清楚。

記者陳素貞、朱先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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