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爆粗」罵警選擇性執法,事後已為用辭不當道歉。有民間團體不以為然,發起「支持警隊嚴正執法,粗鄙文化遠離學校」的街頭活動聲討;但有政黨聲援女教師,認為正義行動毋須拘泥措詞用字細節,互打對台。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以神經反射速度作出回應,一方面指該女教師說話「過火」,另一方面卻指由於其原意是維護公義,故「無必要」就有關言論進行聲討。然而,認為女教師維護公義者,並不認為她說話過火,認為她說話過火者,卻不認為她為公義執言,如此回應明顯兩面不是人。
教協身為教師組織,處理此事並沒有聽取孔夫子教誨,犯上「以言取人」之誤。而且,不但指女教師說話過火;即使有團體大肆聲討女教師,態度亦不過是「無必要」,而非「不應該」。
教協在女教師「爆粗」事件,公開批判其說話過火,敢問該會對個別會員其他公餘活動,例如,賭博、吸煙、喝酒等,又如何取態?若會員下課後在酒樓「雀局」、到馬會投注站下注等,被拍下短片上載互聯網,教協將如何處理?是否亦高調批判此等賭博行為?若否,為何獨厚「爆粗」一項?若是,會否清楚界定,甚麼程度的粗言,甚麼程度的賭博,才算「過火」?
奉勸「爆粗」女教師任教的學校切勿跟進此事,以免墮入政治爭拗,讓對弈雙方有機可乘,借學校作政治鬥爭場所。
事實上,只要該女教師稱職,不在校內「爆粗」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