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搶劫女主播 三青少候懲

有線電視財經資訊台女主播李錦妍晚上獨自在荃灣下班時,遭四名十三至十七歲戴口罩少年攔路涉嫌搶劫,她高聲求救獲多名熱心途人及同事幫助,終合力將其中一名小賊當場人贓並獲,餘下三人亦事後被捕。四名被告被控一項搶劫罪,其中三人昨於區院認罪收押候判,餘下一名疑把風的被告則不認罪受審。李錦妍出庭供述被劫經過時,多次被主控要求澄清當中細節,法官更一度插口:「你做記者,應該有講故事嘅能力o架?」李則解釋因不停被控方打斷,才未能完整說出事件經過。

被告依次是陳嘉輝(十六歲)、葉宜發(十七歲)、十三歲雷姓被告及十四歲蘇姓被告,事發時皆是學生。四人同被控今年三月九日凌晨零時於荃灣柴灣角街休憩公園外,搶劫女事主李錦妍(廿九歲)的手袋,內有銀包、證件、銀行卡及現金等共值八百四十多元財物。四被告皆無案底,前三名被告認罪還押至案件審結始判刑,蘇則不認罪。

李錦妍供稱事發時放工途經上址,見三名口罩少年正從行人天橋下來,她未及反應即遭陳迎面推跌,葉及雷則搶她手袋及掩她口,她極力掙扎呼救,期間見另一較胖的口罩少年經過,她向對方求救不果始知亦是同黨,葉最終扯斷她的手袋肩帶後與同黨速逃,李負傷窮追時鞋子飛脫,其後在途人及同事協助下取回手袋,幸無財物損失。

男同事與途人合力擒匪

協助追捕疑犯的有線記者梁家聲則指,當日他收工見有男途人邊追着兩名口罩少年邊高呼「搶劫呀!」他遂加入並目睹其中一少年將手袋拋進停車場後,累到蹲在地上後彎下腰,梁立即喝停他並以捲起的報紙架在對方後頸及報警,此時另一男途人則拾回事主手袋與梁會合,等候警方到場。事後確認當場逮獲的是陳,他並供出同黨。

根據控方案情指,最年幼的雷及蘇負責策劃行劫,陳及葉因貪錢加入,四人選址荃灣偏僻地點向單身女子下手,並先購口罩遮臉。案發時首三名被告負責推跌事主、搶手袋及向目標施襲,餘下一人則在現場把風及召的士。

案件編號:DCCC 5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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