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社工兩年前擔任一名女社工的實習督導導師,他聲稱在兩個多月實習期結束後,與女社工發展了感情關係;他指曾按摩女方額頭,女方亦回應對男社工有「Feel」並願意出外過夜等。惟女方事後卻投訴遭他雙手伸入胸圍內摸胸,男社工之後需接受紀律聆訊,最終被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裁定他在註冊紀錄冊內除名十八個月。他認為聆訊不公及裁決過重,昨自行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註冊局的決定。
年約四十七歲申請人王朝勃,要求推翻答辯人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在本年五月九日作出的裁決。入稟狀指王在一一年八月底至十一月初擔任女社工的實習督導導師,之後二人的師徒關係已結束,兩人屬朋友關係。在一二年三月廿四日兩人面談時,王按女社工要求而按摩她額頭,她則撫摸王的臉及手並表示對王有「Feel」,願意與王過夜,甚至反問王「為何我們發展得如此快?」惟後來王遭投訴並需接受紀律聆訊,聆訊時王強烈否認曾向她摸胸;又指當時註冊局准許女社工由一名證人陪同下以視像系統作供,他質疑該證人有可能影響女社工的供詞而令審訊不公。
記者昨往申請人住所查訪但未能聯絡上,其母則表示申請人曾離婚,未有子女,現仍是社工。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則表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案件編號:HCAL 11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