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槍射狗 外籍漢甩兩罪

【本報訊】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外籍男子,去年十月於住所附近倒垃圾時,被鄰居飼養的四隻狗包圍,他隨即跑回家拿取氣槍涉嫌向狗隻開了三槍射擊,其中一隻唐狗事後被發現眼睛通紅及身上有疤痕。

涉案外籍男子否認虐畜及管有仿製火器兩罪,裁判官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時認為被告雖然曾向狗隻開槍射擊,但因唐狗的傷勢是否由被告造成存有疑點,遂裁定他兩罪名均不成立。

開辦野外求生訓練班的被告Wilson David(五十五歲)被控於去年十月三日,在馬鞍山企嶺下新圍的居所附近,用氣槍向三隻狗射膠珠,以及管有一支有彈匣的氣槍。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被告有與野狗接觸的經驗,不接納被告自辯聲稱當時被狗吠恫嚇,所以試圖用槍聲訓練該批狗,認為說法荒謬。

但狗主作供時多次更改唐狗眼睛受傷的位置,控方亦未能證明唐狗傷勢是由被告造成,及被告使用氣槍作非法行為,故裁定被告兩項控罪均不成立。

案件編號:STCC 90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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