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載女友裸照 銀行主管減刑

【本報訊】銀行信貸部男主管遭前女友嫌棄「無錢」,對方提出分手後,他遂展開大報復,前年五月登入女事主facebook帳戶,刪除一百個「朋友」紀錄,再將對方卅六張裸照上載。四十二歲被告鄧漢斌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及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兩罪,上周四在屯門法院被判監五個月。

案件昨進行覆核刑期,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被告要照顧已懷孕的現任女友,昨更呈上該女友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如判監超過三個月會被解僱,裁判官閱畢信件後,決定減刑至四個月。

案件編號:TMCC 165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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