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股東:梁愛詩責無旁貸

【本報訊】以本港資深投資者施政樂為首的六名原告小股東昨日沒有現身法院,但反而來了一位自稱專程來港旁聽的內地股東李肅,他聲稱剛於今年三月才買了八千股潤電。李認為,雖然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是在潤電簽訂涉案收購協議後,才出任獨立非執董,但交易其後疑出現問題,梁愛詩作為獨立非執董,更應該要維護股東利益,故她責無旁貸。

代表潤電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在庭上替有份被小股東針對的梁愛詩及另一獨立非執董兼港鐵主席錢果豐「平反」,指兩人是在有關交易簽訂後,才加入潤電董事局。

但專程從內地來港聽審的管理諮詢公司和君創業首席合夥人李肅,在庭外卻有不同看法,他指潤電今次以旗下合營公司進行收購,巧妙地避開披露交易的責任,他認為法院需要求董事披露,因為這是董事責任,特別是梁愛詩這類獨立非執董,她是代表股東,所以須承擔責任,而作為社會名人,便更加有責。

李肅指他與在港提出訴訟的六名小股東無關係,李認為香港法律公正,有信心小股東會贏,如果小股東勝訴,他會全面呼籲內地立法保障小股東利益。李認為本港法院有權批准小股東代表公司、之後並以公司的錢來提出訴訟的制度值得效法,對大公司反腐敗有借鏡作用。他個人認為,應該撤銷案中交易,否則亦希望法院容許召開全體股東大會重新就交易投票。

被問及有否感受到政治壓力,李表示現在可能有這個問題,聲稱有內地律師「被打過招呼」。他又稱有人提出過和解,但現在事件變為公眾事件,不是說和解便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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