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最先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涉貪腐的《山西晚報》前記者李建軍昨日聲稱帶同「重要證據」到香港,先後往香港廉政公署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華潤高層,更公開聲言目前只公開了他擁有全部資料的十分之一,意味隨時繼續有料爆。他坦言擔心個人的人身安全,但相信香港法治比內地好,期望中港兩地執法部門可聯手從表面輪廓已浮面的涉貪案中找出真相,查明是個別人士涉貪還是大規模貪腐,還小股東公道。廉署發言人不評論個別個案,指收到舉報後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李建軍昨早專程到高院聽審,但笑稱他只是來「打醬油」、即趁熱鬧,強調涉案原告人的華潤電力香港小股東沒有聯絡他。他在庭外稱,目前為止他只是公開了他擁有的全部資料的十分之一,仍有很多重要資料並未公開。他聲稱以宋林為首的一眾華潤高層隱瞞了很多公司的交易資料,且涉嫌利用虛假文書挪用公司資產,他早於今年五月已向內地相關部門投訴,但一直沒有進展,所以決定向香港相關部門舉報。
他又自稱是本案重要證人,手執相當多「重要證據」、文件及報料人錄音片段,而且更是從未公開過,不過,他拒絕透露報料人身份及錄音片段內容,但如法庭需要,他願意交出錄音片段公開播放。
離開法庭後,李建軍下午二時繼續背着一個裝有不少文件的背囊到北角廉署總部舉報,約兩小時後離開,他離開時指廉署會在四十八小時內回覆會否就其舉報立案調查,而他透露所持的「重要證據」來自華潤內部人士,並指報料人早於去年十八大前已向內地執法部門舉報,但調查被更高層勢力煞停,報料人才訴諸傳媒。李建軍解釋,潤電在本港上市,執法機關有責任調查懷疑不法交易行為,故他選擇來港舉報,之後他又到灣仔警察總部向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至晚上才離開。警方則將案列作「求警調查」處理,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
至於宋林昨午原定以中國企業協會會長身份,出席香港工商界十.一籌委會成立記者會並擔任主席團主席,但臨時改由中企協會司庫、前港區人大代表袁武代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