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局長炒車」消息一出,各界迅即議論紛紛,討論車禍誰是誰非。有駕駛專家指出,行駛時左方車輛如移向右線,左邊車輛的司機有責任查看清楚右邊有沒有車輛,但最終責任誰屬,則有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至於陳茂波當時駕駛掛有「P牌」的車輛,據悉因其子女為「新牌仔」,惟該車前面掛有「P牌」,後面則無,若「新牌仔」駕駛該車則屬違規。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指出,法例精神上,右邊車輛是有優先權,而左方的車輛如移向右線,左邊車輛的司機應透過車外倒後鏡,以及進行肩側視察(Shoulder Check),查看清楚右線是否有車輛。若萬一發生碰撞,警方會根據雙方所提交口供,以及車輛撞毀的情況等,調查有關交通意外的成因,而近年不少駕駛者在車上安裝攝錄裝置,拍攝路面情況,對警方調查也有很大幫助。
另外,私人駕駛教師陳迪手表示,持正式駕駛執照的駕駛者,除可駕駛掛有「P牌」的車輛,亦不受有關「P牌」對持暫准駕駛執照者的限制。發展局新聞秘書昨晚表示,陳茂波事發所駕私家車有其他使用者,該些使用者有需要掛上「P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