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廣東肇慶任幹部的中年漢凌晨時分於公園內飲酒至變「醉貓」後,將上址的貓兒虐待致死。
他把尼龍繩索緊在流浪貓「衰仔」的頸部,繼而多次用繩來回拉扯貓兒,又用木棍擊打貓頭,最終將「衰仔」勒死後並將貓屍放在膠袋內棄置長椅上,仗義途人目擊事件即時報警將他拘捕。被告早前被裁定虐畜罪成,裁判官昨於荃灣法院將他判監三個月。
被告安海周(四十八歲),現任地盤工人,被控在今年五月卅日於荃灣二陂坊公園內虐貓。辯方昨求情透露,被告自知有酗酒問題,承諾會盡量減少喝酒,其家人亦希望法庭能給予機會而輕判他。裁判官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的酗酒問題嚴重,加上他勒扯貓兒頸部的行為嚴重,故不會對他作出刑期扣減。
愛護動物組織「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的兩名成員昨專程到庭旁聽,其中屬於荃灣區的「動物保護專員」盧梓恆聞判後認為判刑過輕具恥辱性,並指司法界「當生命係咩」,促請政府盡快成立動物警察以作監察。
案件編號︰TWCC 141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