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航處在新總部大樓內設置的舞蹈室,該部門將之形容為「多用途室」,聲稱可供舉行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並指是與建築署「共同商議」後決定設置該房間。民航處處長羅崇文亦稱舞蹈室的設置,他事前並不知情,但被民航處「拖落水」的建築署卻刻意劃清界線,強調設置該房間及房內的設施,由始至終都是應民航處的要求而進行。
民航處發言人表示,在設計新總部的初期,曾計劃在舞蹈室現址設置一個觀景台,供訪客參觀塔台模擬訓練情況。但因塔台模擬機供應商建議的設計及安裝未能配合觀景台的構思,當時負責新總部規劃及工程監管的民航處工程項目組,經與建築署共同商議後,決定將預留作觀景台的地方改建成一間多用途室。
但建築署卻有不同說法,書面回應本報查詢指是應民航處的要求而預留空間作觀景台,其後因應民航處的運作需要及在靈活善用空間的原則下,將有關地方設為一間多用途室,而該房間內的設施亦是按民航處的要求而設置。
對於觀景台變了舞蹈室,民航處處長羅崇文回應說,「(改動)唔需要問我,咁大個大樓有好多細節我並無參與,我哋有一個project team(項目小組),有幾十人,負責在設計及系統上與建築署聯絡。」至於為何不正名為員工娛樂室,羅崇文表示,「我唔敢咁講,(間房)有時做教育性嘅嘢,如幻燈片播放」。
他又指民航處並無開設跳舞班,任何員工均可申請使用多用途室,他與妻子則從沒使用該房間。民航處去年底至今共收到五十次使用該房間的申請,包括進行午間減壓活動及會議等。
民航處發言人補充,除該個多用途室外,部門員工亦組織了一個職員康樂會,置有小量康樂設施,如乒乓球桌及桌上足球機,擺放於一個暫時開放空間,供員工在公餘時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