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航處新總部的所謂「多用途室」,設計與康文署轄下體育館內的舞蹈室相若,但其三面牆身全裝嵌鏡面的布局,則將康文署同類設施徹底比下去。民航處中人認為,在民航處辦公大樓內設置舞蹈室,部門員工可隨時申請使用;若是康文署旗下同類設施,民航處人員便需與公眾「鬥快」預訂租用場地。
目前多個地區康文署的體育館均設有舞蹈室,喜歡跳舞的人士可以預訂租用場地,租金水平按房間面積而定,面積不足一百平方米的舞蹈室,每小時租金為三十六至三十八元;而面積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時租則為五十四至五十七元。
坊間一些工業大廈或商住樓宇,亦有不少業主將房間裝修成排舞室或練舞室,位處市區約六百平方呎的排舞室,時租約為二百元。有裝修業人士指,在牆身安裝落地鏡面花費不會太昂貴,反而裝設練舞用的扶手欄杆,單是材料費便動輒最少需五萬至六萬元。
城市當代舞蹈團團長曹誠淵指出,一般人如果要跳社交舞或芭蕾舞等,只需要一個寬敞的空間即可,「就算屋企個廳都得」,不一定需要全牆身裝嵌鏡面。不過如果是正式的舞蹈室或排舞室,為了讓舞者可自行觀察舞姿,加以改善或糾正舞蹈動作,全身鏡便成為重要的輔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