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賭場銀河娛樂場的經營公司,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昨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指一名報住在貝沙灣和紅山半島的女子黃美玲(被告),在今年五月向原告開出支票支付三百六十五萬五千元款項,但是,該支票無法兌現,經過原告追討,被告只能付廿萬元,尚餘三百四十五萬五千元未清繳,原告遂入稟追討該筆欠款、利息及其他損失。
案件編號:HCA 141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