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董建華媳甩醫生失德罪覆核

【本報訊】董建華媳婦兼普通科醫生董馮如琳,在前年於收據上印有兒科專科醫生銜頭,被指涉嫌誤導公眾及專業失德。香港醫務委員會今年五月召開紀律聆訊後,認為無證據證明收據是馮向病人發出,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代表控方的醫務委員會秘書(申請人)不服裁決,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呈堂的收據副本已印有「Paid」字樣,且有藥方及馮的醫生報告,從這些證據可推論收據是馮發給病人,認為裁決屬法律上犯錯,要求推翻醫委會(答辯人)的裁決;董馮如琳則被列為案中相關人士。

案件編號:HCAL 1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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