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九龍城土瓜灣南的區議員潘志文昨日同時涉及刑事及民事訴訟而遭控告。潘被指在其議員辦事處所在的梯間,涉嫌強吻一名向他求助的已婚女子,他並涉企圖將舌頭伸向女方,他昨在九龍城法院被控一項非禮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九月十二日預審,期間准他繼續以二千元保釋,但不可騷擾證人。另外,九龍城區居民聯會則入稟高院,控告潘誹謗並要求索償及於兩份中文報章內登道歉啟事,但就無透露金額。
五十五歲被告潘志文,被控在今年三月六日於紅磡馬頭圍道某大廈的梯間非禮年約卅歲的女事主X;控方表示會傳召十五名證人,當中包括X及其丈夫,並會將被告錄影會面及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呈堂,被告的廿多名親友昨到庭旁聽。
民事誹謗案方面,原告九龍城區居民聯會在入稟狀指,被告潘志文於今年五至六月間,四度在九龍城區內張貼海報,內容指稱有團體疑收集及騙取市民個人資料,原告指有關言論已構成誹謗,曾發律師信要求被告道歉但不果,遂興訟要求法庭禁制。
案件編號:KCCC 2938/2013, HCA 141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