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懶理轉介 拒跟進投訴

【本報訊】消防處辦事馬虎早有前科,本報早前將二十宗匿名市民投訴個案轉介該處,該處卻以「欠具體地址」為由拒絕跟進其中十二宗個案。但本報記者自行調查,短時間內已輕易發現大量涉及違反消防安全情況,足證該處處理市民投訴態度求其,亦未有履行巡區承諾。另外,即使該處承認八宗涉及緊急車輛通道的投訴具迫切性,需作處理,卻仍交由其他部門處理,而非親身執法。

以「欠具體地址」為藉口

本報記者早前花上一天,實地了解多宗該處拒絕處理的投訴個案,其中在舊樓林立的深水埗區有大量違法項目,包括走火梯間或通道被雜物阻塞、天台被封鎖或有僭建屋等,但消防處一直疏於跟進,當區區議員衞煥南炮轟該處,「連落去巡吓都懶,成日好做唔做!」

其中一宗投訴是葵涌石蔭路一間護老院有走火通道被菜檔阻塞,該處同樣以「欠缺具體地址」為由拒絕跟進,惟記者不消五分鐘已發現該護老院,確認投訴情況。至於天水圍新北江商場,早前被投訴一樓有多間店舖在走廊擺放大量貨物和貨架,僅餘半條通道供行人通過,本報向該處轉介後,該處竟指巡查期間未有發現由地下通道往二樓的公共走廊有阻塞情況,毋須採取執法行動,但記者卻在上址目擊阻塞情況嚴重。

即使本報轉介給該處的二十宗投訴個案中,處方認為其中八宗具迫切性需要處理,消防處也只是交予其他部門處理,而非親身執法。其中在人流密集的上水龍豐花園及荃灣荃業街,有緊急車輛通道被長期佔用,該處僅向部分雜物物主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便轉介警方跟進。至於有市民反映港鐵和九巴的滅火筒過期,該處則指有關設備不屬其權責範圍,將個案交由有關公共交通機構自行處理,遭專家直斥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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