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無牌補習社 班房變「劏房」

正值暑假,平日客似雲來的補習社、教育中心亦步入「寒冬期」,惟本報記者巡查發現,部分持牌的教育中心竟將課室化身為劏房出租,違反教育條例把課室分租予其他人士開辦教育課程;更有無牌補習社「照辦煮碗」,除了無牌經營及分租課室外,更誤導租客無牌開辦教育課程。有保險業界人士指,若上述教育中心或補習社發生火警或突然倒閉,報讀課程的學生均難以索償。不過,教育局過去三年對於違規分租的教育中心及補習社竟然是「零檢控」。

「非繁忙時段租用(課室),最高可達五折。」近日網上出現大量補習社或教育中心的「招租」廣告,其中油麻地一間已向教育局申請註冊的教育中心,同樣在網頁內大賣出租課室的廣告。記者日前佯裝導師前往該中心,聲稱欲租用課室提供教育課程,接待的女職員指,中心內兩大三小的課室均可出租,可容納九至三十人,時租由一百二十元起,說畢並帶記者參觀課室。

稱「租客關係 唔使領牌」

「呢間房長租咗畀入面個導師,成個暑假用嚟教DSE(中學文憑考試)嘅學生。」當時該中心內其中一間課室正有十多名學生上課,該職員隨後帶記者到另一間只能容納九人的課室參觀,當記者問及租用課室開辦教育課程是否需要向教育局申請牌照,該職員即說:「唔需要!」她還進一步解釋:「我哋教育中心已經領咗牌,你唔使再額外領牌o架,而我同你只係租客關係。」記者佯稱恐有教育局職員突擊巡查,該職員安撫說:「唔使擔心,無事嘅。」

根據教育條例,如一間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將課室分租予其他機構營辦或合辦教育課程,該學校及租用者均違反教育條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五萬元及監禁兩年。而上述中心職員聲稱,租客向學生提供教育課程,是毋須申領教育牌照,惟根據教育條例,在一天內向二十人或以上,或於同一時間向八人或以上提供教育課程,必須向教育局註冊或臨時註冊為學校。換言之,上述教育中心不但違反教育條例把課室分租予其他人士開辦教育課程,更涉嫌誤導租客無牌開辦教育課程。

此外,記者更發現有無牌補習社公然分租課室。記者到銅鑼灣一間提供功課輔導的教育中心視察,當時正有數名小學生在內補習。該中心女職員指,可向記者出租一間能容納十九名學生的課室,並稱該中心已取得教育牌照。該職員更稱,可按租客要求增添教學器材。不過,根據教育局資料,該間補習社並未領有教育牌照。

就有教育中心或補習社分租課室,教育局發言人表示,過去三年,該局學校註冊及監察組收到一宗有關註冊學校涉嫌將校舍租予其他機構營辦或合辦教育課程的投訴,但未有作出檢控。該局將會派員巡查上述教育中心,若有人違例,會發出警告或提出檢控。

當局只講唔做 執法鬆懈

教育評議會主席鄒秉恩表示,教育局對私辦的補習社及教育中心的管理非常鬆懈,「教育局曾經講過如果有私營嘅補習社及教育中心不合適開辦,會大力執正,唔准佢哋開;亦曾經講過會向被發出警告嘅補習社及教育中心,加以跟進,但一路都無做好,喺呢方面完全係無王管。」

記者表明身份查問有關教育中心,銅鑼灣教育中心一名職員最初稱該中心已領取牌照,但及後又改口說:「我哋中心改緊名,所以依家係無牌」;至於分租課室,她堅決否認,惟記者提到曾上門查詢,她則指要待負責人回應,惟至截稿仍未有回覆。而油麻地的教育中心亦同樣未有回覆。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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