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島區衝鋒隊一名休班警員,深夜時分在銅鑼灣街頭醉酒失控,涉嫌打傷當值同袍,涉事警員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他同意當晚作出失控行為,但就以其精神狀態作為辯護理由,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押後至本月廿七日再訊,等候辯方安排精神科專家作供,期間准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袁肇良(廿五歲),報稱警員,駐守港島區衝鋒隊,控罪指他於今年三月二十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襲擊高級警員方富堅,由於被告承認全部控方案情,控方不需要傳召證人出庭作供。
控方案情指,事發當日凌晨近四時,巡邏警員方富堅跟一名同袍巡邏至崇光百貨公司對開,見到滿身酒氣的被告,正用背囊拍打停在路邊的士,遂上前查問,惟被告情緒激動大叫:「唔關你事呀」,更伸手「鍊」着方的頸部,更欲搶去方的對講機,二人糾纏時雙雙倒地,被告極力掙扎,更向方拳打腳踢,此時,方的同袍加入制服被告。
涉事的士司機表示,當時見到被告掌摑警員,方事後到醫院驗傷,手部有擦傷及抓痕,胸前被踢至紅腫。
案件編號︰ESCC 224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