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特殊兒童游水 康文署涉嫌歧視

夏日炎炎正好眠,之但係做人唔可以闔埋雙眼瞓足二十四小時吖嘛,所以游水就係炎炎夏日其中一項非常受歡迎嘅消暑活動。問題係大家有冇諗過,游水未必真係可以降溫,有時候甚至會無厘頭令人心火盛?

有一位叫做陳仲維嘅資深游泳教練喎,曾經就試過咁離奇嘅遭遇嘞,興致勃勃帶小朋友去游水,點知到頭來搞到怒氣沖沖。陳仲維七月二十三日晚上帶領三十幾人去到紅磡大環山游泳池,其中包括十六名特殊兒童,一心義務教佢哋游水,居然遇到康文署三名女職員惡氣騰騰要求佢哋離開。因乜事幹會發生咁不愉快嘅事件呢?其中一名姓譚嘅女職員語氣好強硬咁話:「你唔可以喺度教水,你走唔走?再唔走就報警!」態度非常之咁倀雞嘅女職員仲要高舉相機,將穿着泳衣嘅特殊兒童攝入鏡頭,完全唔理對方以及家長嘅感受。你知啦,唔係人人都唔介意化身鏡頭之下嘅水着模特兒吖嘛。

陳仲維就話嘞,原來康文署女職員向警方表示,懷疑佢「從事非法商業活動」,即係收錢教人游水,所以發出逐客令甚至話要票控佢。當事人自問係義務性質帶小朋友戲水玩樂,一毫子都冇收,自然嬲到頭殼頂出煙。更加火滾嘅係,陳仲維認為康文署嘅無理取鬧涉嫌歧視特殊兒童,所以事後向特首辦公室、康文署、私隱專員公署以及平等機會委員會等等部門發信投訴,要求相關單位解釋並且道歉。至於嗰一名姓譚嘅女職員咯喎,可能已經收到一封律師信,事關心火盛嘅資深游泳教練不滿佢言語之間含有侮辱成分。

即係咁,如果陳仲維所言屬實,大人細路統統交足入場費去到游泳池嬉戲玩水,當中完全冇「從事非法商業活動」,康文署嘅處理手法確係非常之咁離譜。喂,阻頭阻勢阻人游水已經有失風度,仲要老屈人哋犯法喎,心智正常少少都眼火爆啦。更加令人覺得難以接受嘅係,小朋友係特殊兒童,畀錢入場之後禁止佢哋游水,係咪違反人人生而平等嘅文明精神呀?失驚無神攞部相機出嚟拍攝,仲有可能侵犯未成年人士嘅私隱喎。

本報向康文署求證啦,你估有乜回應吖嗱?署方嘅講法係「容許私下授泳活動在不影響其他泳客或造成滋擾的情況下在泳池進行」。換言之,署方嘅態度同當日職員嘅講法有出入,甚至可以話係自相矛盾。

不如咁啦,唔該收到投訴信嘅相關部門查清查楚,若然查到真係有人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咁就天王老祖都冇面畀,一於小懲大戒以儆效尤,等你歧視得咁過癮吖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