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老品牌香港「榮華月餅」在內地發生商標鬧雙胞糾紛,已在內地法庭擾攘近十五年。香港榮華昨日公布該公司今年於其中一宗商標維權官司獲判勝訴,被告品牌須停止使用近似香港榮華的包裝。香港榮華今年會推出已在內地註冊商標的新品牌「元朗榮華」,避免再捲紛爭。有本港知識產權顧問指出,本地企業到內地發展時,容易忽視兩地商標法的不同處理,宜及時徵詢商標設計的專業意見。
香港榮華食品製造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劉培齡昨在記者會指出,公司商標一直以橫排魏碑手寫繁體「榮華月餅」聞名,七十年代進軍內地時,由於未為意兩地商標法不同,故無及時註冊商標。其後順德商人蘇國榮於九七年在內地註冊繁體「榮華月」及同名簡體字「榮華」商標出售月餅令消費者及經銷商感到混淆。
代表香港榮華的內地律師溫旭表示,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四月判香港榮華勝訴,享有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及裝潢權利,並禁止順德榮華生產及銷售類似包裝。公司今年會在中港兩地推出新品牌「元朗榮華」月餅方便消費者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