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怡中總裁甩不小心揸車罪

【本報訊】事發時在怡中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任行政總裁的林以樂(四十六歲),去年八月二日駕車駛經獅子山隧道九龍方向近管道入口時,被指切線時撞凹左邊私家車車門後不顧而去,被撞私家車司機記下林的車牌號碼後報警。林事後被控以不小心駕駛、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及沒有報案三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經審理後,裁判官認為事主供詞有疑點,裁定被告脫罪。

被指切線釀車禍

事主朱永智(廿九歲)供稱事發當晚八時許在上址駕車時,位處左四線的被告突以時速近八十公里切入他所在的左三線,被告的車因而輕微碰撞其車,並發出「嘭」一聲,事主見其車的右車門位有凹陷及花痕,遂停車欲與被告理論,惟對方絕塵而去。辯方盤問時則指,當時左四線其實已改成西行線,即是與事主的行駛方向相反,故若事主堅稱被告在左四線切入是毫無事實根據。

裁判官裁決時接納辯方說法,認為事主觀察存有問題,不能憑事主證供證明被告不小心駕駛及明知有意外而不停車;意外後無報警一罪,因控方無提出任何相關證供支持,裁定被告三罪均不成立。

案件編號:KCS 46626-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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