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個洋垃圾貨櫃退回港

【本報訊】自今年二月內地執法部門開展「綠籬行動」後,全國口岸加緊查驗進口廢物及可回收物料,執法單位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進口物料貨櫃,如一些不同類型的回收物料混裝,俗稱混裝櫃,部門會按規定退運。截至本月廿二日,共有一百八十九個載有回收物料的貨櫃被退回香港,環保署在香港海關協助下跟進有關貨櫃物料的處理安排,當中逾半貨櫃已運離本港,港府強調會確保沒有進口香港的回收廢料於本港境內棄置。

仍有87個滯留

環境局向立法會呈交的文件指出,被退回的貨櫃中,以運載廢塑膠數目最多,有八十九個;其次為廢金屬及廢紙,分別有五十四及四十一個。其中一百零二個貨櫃已運離本港,餘下的八十七個貨櫃,廢塑膠佔九成,達七十九個,現正安排運離本港。

環保署解釋,從外地經本港進口到內地的回收物料,尤其是廢塑膠,因未有經回收工序而不符國家標準,致不少進口物料貨櫃被退回本港。署方稱,當局會與海關加強抽查進口本港的回收廢料,並核實有關進口貨櫃所運載的物料與付運出口安排,確保沒有進口本港的洋垃圾在境內棄置。

就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促港府立例禁止洋垃圾入口本港或經本港轉口,環保署稱,現行法例已訂明嚴格禁止外來廢物進口到本港棄置,任何洋垃圾在本港棄置均屬違法,當局會嚴厲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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