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七歲的鄧文俊昨日戴着口罩出席醫委會紀律聆訊,他沒有回應停牌六個月的裁決。辯方律師求情時重申,鄧事後感到後悔,主動尋求心理輔導,並堅持根治病情,同時又呈上多份由主診精神科醫生撰寫的報告,力證鄧經過十五個月治療已完全康復,重犯機會極低。他又稱,鄧在法庭被判刑後,遭醫院管理局解僱,去年十二月康復後重新受聘在北角一所醫療中心行醫,他並向同事坦言曾犯的罪行,在上司高度監督下,每三個月評核一次他表現,至今仍屬滿意。
法庭判服務令 已被醫管局解僱
一一年九月廿七日晚當值時,鄧文俊七十五分鐘內三次藉詞檢查,觸摸兩名女病人的乳房,女病人向護士投訴及報警。警方翌日在病房外拘捕他。鄧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亦被醫管局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