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姐於一年多前已發現深水埗大南街有排檔違規佔用行人路經營,雖即時向食物環境衞生署舉報,惟當局卻未有派員執法,排檔非但未有收斂,更有變本加厲之勢,「個個排檔都係咁大,點解得一間可以大咗四倍?投訴咗成年都仲係咁,食環署根本就做唔到嘢!」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接獲轉介後曾派員巡查,證實有關排檔將貨物放到行人路上並造成阻塞,已作檢控,由去年一月至今亦曾有五宗同類檢控。發言人強調,根據《小販規例》,持牌小販須確保營業過程中,不會對車輛交通或行人造成妨礙,否則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一個月。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於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解釋而陳列或留下任何物品並造成阻礙,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