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擬告《南早》

【本報訊】香港航空正就《南華早報》昨日刊登一篇港航前機師質疑港航的文章徵詢法律意見,不排除就該篇報道可能對港航造成不公平採取法律行動,因此暫對相關報道沒有評論及任何補充。該則報道引述一名早前已辭職的港航前機師質疑港航機師水平及評核制度,並指該機師已就事件向香港民航處投訴。民航處昨回應稱,經調查後,該投訴人去年的兩次投訴也不成立。

民航處:投訴人指控不成立

民航處發言人證實去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分別收到《南華早報》報道中的港航前機師投訴港航,去年十一月的一次,民航處收到投訴後翌日即對港航的飛行訓練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沒有出現投訴人所指的情況,民航處已將調查結果告知投訴人。

及至去年十二月,該名港航前機師與民航處人員會面時提出有關港航運作方面問題時,民航處人員要求投訴人提供相關證據供民航處調查,但民航處之後未收到任何文件,而即使為口頭投訴或缺乏實質證據,民航處隨後仍進行徹底調查,但未能找到客觀證據確立投訴人指控。

民航處昨指,不會評論個別航空公司的表現,但重申香港航空為本港航空營運許可證持證公司之一,其運作受民航處嚴密監管,為確保運作安全及符合民航處的要求,民航處定期與港航舉行會議,對飛行運作及適航等方面進行不同的檢查、審核,做法與監察其他本地航空公司一致。港航在《南華早報》的報道中也回應稱,該公司一直將飛行安全放在首位,並符合香港民航處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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