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被指非法監聽

【本報訊】澳門傳出竊聽疑雲,立法會議員、時事評論員等都聲稱自己或曾遭非法監聽,嚴重侵犯私隱。據知除了澳門治安警察局會採用監聽系統,其他政府部門只要提出理據及出示證明,亦可向廠商購買有關器材,採購過程更毋須公開招標。

評論員稱受害13年

據知澳門政府現使用的監聽系統價錢約為五萬至廿多萬澳門元,價錢高的只要輸入電話號碼便可監聽及錄音。除警方外,一些部門只要出示證明,亦可向廠家購買。

澳門時事評論員黃東聲稱,其手提電話被治安警察局監聽達十三年,家人的手機亦被監聽,而澳門至少有五個單位擁有監聽系統,當中不只政府部門,另又指不少資深記者都是監聽目標。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亦相信自己長期被治安警察局監聽。

澳門司警資訊罪案調查處處長陳堅雄指非法監聽屬刑事罪,相信無人會以身試法,又指監聽雖是警方刑事偵查手段之一,但監聽前必先向檢察院及刑庭法官提請監聽,法官會視乎案情有需要批核,並嚴格規定搜集的資料保密和期限等,強調監聽只會在必要情況下使用,電訊營運商收到法庭命令狀才會與司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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