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課程學費貴開支多,但學生貸款計劃未能協助清貧大專生安心讀書。扶貧委員會成員兼關愛基金小組主席羅致光認為,六成領取全額助學金的清貧大專生沒有向港府貸款,或因擔心還款加重家庭經濟壓力,寧多做幾份兼職。他建議改革港府貸款制度及還款機制,由現時定額還款改為按月薪百分比還款,倣效澳洲和英國「搵幾多,還幾多」,令學生「還得到,願意借」。
教育局轄下學生資助辦事處一一至一二學年向四萬九千多名清貧大專學生發放經入息審查的助學金,每人平均助學金約三萬八千元。
羅致光接受專訪時表示,六成領全額助學金的清貧大專生沒有向當局貸款,他與教育局官員早前到過幾間大學與學生面談,了解他們申請學生貸款等情況,發現制度上有很多空隙,清貧學生仍面對經濟壓力,需要更多支援。
他說,「家庭收入偏低的副學士或非專業課程大專生,因擔心將來收入得幾千元,不敢借錢,寧願做多份兼職,有面色蒼白、捱到胃痛。」他指清貧生兼顧學業有困難,同學網絡薄弱,亦要放棄住宿舍。羅致光表示,有中大清貧生家住元朗,若住宿舍會失去一年車船津貼九千元,還要支付一萬元宿費,故放棄住宿,失去建立群體和社會網絡的機會。
羅致光指,學資處雖已下調貸款還款期及利息,但清貧生每季要還數千元,頗吃力,如不改革制度,學生抗拒借貸的行為不會改變。他建議倣效英澳做法,借貸學生畢業後按月入比率還款,如每月賺九千元,還四百五十元;加薪至二萬四千元便還一千二百元,十年期後完結,還款可能比借款額少,亦可能多。
另一方面,綜援家庭的子女升讀大專後,被剔除在綜援制度外,整個家庭的租金津貼將按人頭減少,實在不公平,由於有實際居住需要,他希望政府長遠承擔租金津貼的差額。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指,若實行與收入掛鈎的還款安排,當局需要求個別貸款人透過稅務局或直接提供就業及收入情況,而在他們轉工或薪金水平有所改變時須通報學資處。涉及貸款人的私隱問題,有關做法亦會引致龐大的開支。
記者梁淑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