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有這麼一個腐敗個案:張昆桐在擔任河南省建設廳副廳長、交通廳廳長期間,先後受賄二十一次,共計一百餘萬元,另外還挪用公款十萬元。結果,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張昆桐被河南省新鄉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相對於劉志軍的「死緩」,張昆桐的判刑無疑是重得多,劉志軍頂多十年八載就可出來又是一條好漢,反觀「無期徒刑」是指判決對犯人囚禁終身的刑罰,是大部分已廢除死刑的國家和地區中最高刑罰。張昆桐貪了二十一次,也不過是一百多萬,這在神州大地,真正是「貪」得丟人,也證明此君不是「貪得無厭」之徒。
最近,張昆桐在服刑期間寫下悔過書,坦白說,老朽覺得其開篇比之劉志軍的「八股悔過」,顯然有人性及真誠得多。其中一段寫道:「隨着時間的推移,金錢和私欲的誘惑使我陷入泥潭。我把社會上的不正之風、腐敗現象視為主流,認為大都如此,我又何必獨善其身?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支配下,我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張昆桐的悔過,正正道出內地「假性道德」氾濫。所謂「假性道德」,一般都建立在對他人的惡意揣測之上,比如假定別人都講大話,自己誠實就戇居;又如做官的人人都貪污,自己潔身自愛就必被排斥,難以立足;在一個人人講大話、個個盜竊、貪腐的地方,自己如果不參與,加入講大話、貪腐,反而會成為過街老鼠!
此種「假性道德」,一如魯迅《阿Q正傳》裏頭的阿Q,非禮了尼姑口中還唸唸有詞:「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當前中國潛規則是道無形的牆,「假性道德」無處不在,大多數貪官的認知依然停留在阿Q的程度:人人墮落,我又何必獨善其身?看來領導不必再陳言過高,不先正風氣,反腐難言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