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官方早前聲言鼓勵民眾實名舉報貪官,今次是繼《財經》雜誌主編羅昌平舉報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後,第二宗實名舉報副部級官員案例。而按程序,中紀委將先初步核實,其後決定是否「雙規」(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代問題)。
去年十二月,《財經》雜誌主編羅昌平在網絡實名舉報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當時曾被國家能源局指控誹謗,外界曾質疑舉報或「爛尾」。今年一月,中紀委新聞發言人崔少鵬表示,凡是實名舉報的,優先辦理。今年五月,中紀委隨即宣布,劉鐵男涉嫌違紀被「雙規」,成為首名網絡舉報被調查副部級官員。
按照內地有關的規定,省部級官員腐敗案須由中紀委調查。而中紀委辦案,需要經過案件線索管理、初步核實、立案審批、調查取證、案件審理、處分執行、被調查人的申述、案件監督管理等八道辦案程序。
一般在核實舉報無誤後,會召官員談話,如被舉報官員無主動交代,中紀委則會決定「雙規」,將涉案官員軟禁某招待所調查。如案情重大,為防涉案官員外逃,中紀委亦會先下令邊境控制,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