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署經理村屋外遭噴漆

【本報訊】建築署一名物業事務經理在元朗深涌村住所外的房車,以及鄰居村屋,昨晨遭人用漆噴寫上追債字句,報警處理,警方列為刑事毀壞案。據事主稱,他無欠債及並無與人結怨,不排除是家人在外與人有糾紛惹禍。

案中事主姓龍(四十八歲),自稱是南邊圍原居民,多年前在深涌村買地,用丁權興建村屋居住,他在建築署任職物業事務經理。據悉,龍擁有數輛汽車,平日駕駛寶馬房車上班,晚上停泊在屋外。

昨晨七時許,龍出門準備上班,發現房車車頭冚及擋風玻璃被人用紅色噴漆寫上「欠債還$」字句,立即報警。警員到場調查,發現隔鄰村屋的圍牆亦有相同字句,相信歹徒於深夜所為,交由警方追查事件內情。

事主稱或家人所累

龍事後駕駛另一輛汽車返工,並稱不擔心安全,他笑言:「都唔關我事,我生活好正常。」他估計事件是家人在外的糾紛引起,對無辜被連累感無奈,但沒打算搬走。根據公司註冊資料,龍是一間公司的董事,該公司正申請撤銷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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