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撐馬力有限 漠視港口狹窄

【本報訊】海事處資料顯示,全港目前有一百四十艘長度不多於三米及舷外機馬力不高於四匹的小型機動舢舨登記,當局一直認為此類船隻馬力有限,並主觀認為租船者自駕遊只會在近岸活動,因此沒有要求駕駛者需持有駕船牌照,亦沒有限制此類自駕遊舢舨的活動範圍。熟悉本港海事發展的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批評,港府忽視小型機動舢舨的安全隱患,未有因應社會變遷修訂規管舢舨的法例,有必要改善。

根據海事處的分類,小型機動舢舨屬遊樂船隻,按規定舢舨上需要有適當的救生裝置,包括足夠船上總人數的救生衣、一個救生圈、一條十八米長的漂浮救生索、最少一個手提式滅火器及最少一個消防桶,並要經海事處特許驗船師進行檢驗。

舢舨非單純近岸活動

海事處雖有規定此類舢舨需要配備的安全設施,卻沒有限制駕駛者的「揸船」資歷,根據《商船(本地船隻)(證明書及牌照事宜)規例》,任何人士只要年滿十六歲,即可駕駛長度不多於三米及馬力不高於四匹的機動舢舨,毋須領有操作人合格證明書,並且可駕船到本港任何水域。

海事處認為,此類舢舨是開敞式船隻,只能純粹作遊樂用途,體積較小及引擎馬力有限,一般只可裝載兩人及慣常在近岸水域運作,故並無特別為該類船隻訂定指定活動範圍,亦無要求駕駛者需持有指定的合格證明書。至於會否加強監管機動舢舨的安全,海事處只表示如要修改有關法例,會諮詢業界及按法定程序進行。

立法會議員兼海員工會副主席黃國健則不認同海事處的說法,他指以往本港的港口寬闊,小型舢舨較少駛進航道範圍,對海上交通的影響不大。但近年填海面積範圍擴大,港口愈來愈狹窄,而舢舨的活動範圍亦不再是單純近岸運作,促請當局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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