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三淫女童網友 廚師囚年半

【本報訊】在五星級酒店任職的四十歲男廚師,雖然已婚及育有九歲女兒,惟去年六月在網上認識十三歲多的女童後即出軌,趁對方十四歲生日當天,藉詞約她往酒店慶祝而順勢與她在酒店房內性交,後來再兩度帶女童返自己居所性交,終因女童母親查看女兒的手機而揭發有性愛信息,求助社工後報警。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三項與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判囚十八個月。

四十歲被告馮志文,○六年時有一項毆打罪案底,原被控六項與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他承認其中三項,餘下三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控罪指,被告於一二年七月五日至八月間,三度跟當時十四歲女事主X性交,其中一次在元朗東成里路一間酒店內,其餘兩次則在被告的嘉湖山莊居所內。X案發時就讀中三,案發前已有性經驗。

皆不戴套 罔顧X或懷孕

法官判刑指被告已有妻女,仍在網上獵艷,明顯另有企圖。另外他跟X年齡相距廿五載,三次性交均無戴安全套,可見被告不負責任,對X健康漠不關心,罔顧X會染性病和懷孕風險。法庭須保護未成年女童免受傷害,要判監以懲。

案件編號:DCCC 36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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