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門郊野公園在一○年發現裸體女屍,事後拘捕一名與女死者相識的六十一歲小提琴男導師,控以他一項謀殺罪,案昨在高院經審訊後,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一個半小時,即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立。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真正犯案動機至今仍然是謎,但就嚴斥他使用野蠻手段重擊女死者頭部,令她死得非常痛苦,又令她的子女失去一位好媽媽,最終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六十一歲被告黎國雄聞判後表現冷靜,控罪指他在一○年十一月廿七日在港謀殺五十四歲女死者馬麗芬,昨日未見有被告或死者的家人到庭旁聽。已婚的被告在廣州出生及接受教育,八六年來港後居於新界公屋單位,其第三任妻子則現居於內地。
被告自辯時曾提及在住所附近公園認識死者,因對方喜歡在公園唱老歌,他則用小提琴為她伴奏,故二人一拍即合;被告亦透露事發前二人曾性交。而獨居的女死者已離婚,育有三名已成年的子女。據了解,死者從未向子女提過被告。法官指被告的真正犯案原因仍然成謎,尤其是死者一直善待被告,給予他金錢及其他方面支援;法官又特別讚揚破獲本案的警員。
案情指,死者赤裸的屍體在一○年十一月廿八日於城門郊野公園被人發現,警方調查時發現被告和死者在事發前兩天有通話紀錄,且該紀錄亦顯示他當時曾到事發的城門郊野公園範圍。警方在現場發現被告的八達通單據,翻看店舖閉路電視錄影後鎖定被告是疑兇而將他拘捕,並在他背包找到死者的玉墜,又在他住所檢獲一個疑是兇器的錘,驗屍報告在死者下體發現有被告精液,認為死者死前曾與被告性交。
案件編號:HCCC 38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