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霸位歪風 冇水抽就撤離

【本報訊】除了立法會全體會議、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議員亦有權按其個人意願或政黨分工,選擇加入針對個別政策範疇的事務委員會、針對個別法案而成立的草案委員會,以及針對個別議題或附屬法例而設的小組委員會。本報翻查新一屆立法會首年度各委員會的議員出席率,發現有部分議員「霸着茅廁不拉屎」,加入多個委員會後卻經常缺席,亦有議員在加入委員會,開一、兩次會就無故退出。學者指出議員在委員會「霸位」現象一直存在,一發現「冇水抽就撤離」,認為此現象對立法會形象及議政均不健康。

扮勤力轉眼就現形

今屆立法會新設五名「超級議員」之一的民主黨何俊仁,在首年度一共加入十六個不同的委員會,包括七個事務委員會和六個附屬法例小組,看似十分勤力,但其實他在其中六個委員會的出席率均為最低。其中負責審議新《公司條例》轄下附屬法例的小組,以及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何俊仁更僅開了一、兩次會,出席率只得一成四及兩成九。

醫學界梁家騮亦參加了多個委員會,在其中四個出席率包尾,即使在與其專業有關的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出席率亦僅得三成八。針對殘疾及少數族裔學童而設立的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則有多名議員加入不久即退出,包括一直標榜自己重視教育問題的兩名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葉劉淑儀及民建聯李慧琼,以及本身有營辦中學的廠商會林大輝。

本報向有關議員查詢其出席率偏低或中途退會的原因,議員大多推說因有關會議與其他事務或會議「撞期」。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泛民及建制派都有在委員會「霸位」現象,最經典是上屆立法會的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開始時有很多人加入,但及後發現「冇水抽就撤離」。他強調,議員是根據其個人專長、興趣及關注的議題才選擇加入個別委員會,不應隨意退出,亦要量力而為,立法會亦可考慮為每名議員加入委員會的數量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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