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肥師奶涉嫌在一日之內先後打劫兩間銀行合共近三萬一千元的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她被控兩項搶劫罪,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時表示,案情嚴重,而被告有精神病紀錄及需要定期覆診,故控方申請先替被告提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確定其精神狀況是否適宜答辯。裁判官批准控方的申請,下令把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案件押後至七月廿六日轉往觀塘法院再訊。
四十歲被告任秀芳,昨在犯人欄內一度拭淚,她的兒子、胞妹及妹夫有到庭旁聽,但雙方沒有太多眼神交流。兩項控罪指,被告於七月十日,先在將軍澳彩明商場二樓的創興銀行劫去七千四百八十元,再在調景嶺都會駅商場二樓的東亞銀行劫去二萬三千五百元。
辯方稱,被告與丈夫育有一對分別十六及十八歲的子女,惟其夫於一個多月前突然離家,至今仍下落不明,她可能在飽受精神壓力下失常犯案,她希望准以五千元保釋,她的胞妹及妹夫承諾在被告保釋期間會收留她及帶她往精神科覆診。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駁回被告的保釋申請。案件編號:ESCC 241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