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淪船下鬼屬萬幸

【本報訊】象徵香港的維多利亞港,航道非常繁忙。海上業界聯席會議召集人黃耀勤表示,晚上維港不但有渡輪、客船及貨船航行,更有高速快船駛經,墮海女子在海面漂浮八小時,黃形容「好似行出馬路散步咁」,可說是九死一生,但她竟沒有被船隻撞及,平安獲救實屬大命。有大律師表示,在維港游泳是違法行為,擅自游渡海泳,分分鐘惹官非。

蓄意渡海泳罰款二千

奇女子由尖沙咀游到中環,正是有七十多年歷史「維港渡海泳」的游泳賽道,但由於維港污染嚴重,加上航道繁忙,渡海泳自一九七九年開始停辦,雖然三年前復辦,但賽道已改為鯉魚門三家村至鰂魚涌公園。根據香港法例第313章附屬法例《船舶及港口管理規例》,除非經海事處處長許可,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水域任何部分之內游泳,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大律師陸偉雄稱,如果事主是自殺蹈海,警方一般不會作出檢控,但如有人蓄意由尖沙咀游去中環,則「非常離譜,絕對拉得!」

今年二月十三日,亦曾有一名姓鄧四十四歲內地男子,乘搭一艘從公海回航的郵輪途中,駛至九龍灣海面時,聲稱趕時間不等候駁船返回尖沙咀碼頭,躍入海中展開「渡海泳」,他最後由船員協助返回郵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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