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哮喘病屬於《僱員補償條例》內列明的職業病,成因是氣管對致敏物質出現過敏性反應,導致偶發性的氣管阻塞(即哮喘病)。較常見的致敏物質包括:異氰酸酯、松香煙霧、甲醛、麵粉及蛋白等。患者多在開始從事有關職業前沒有哮喘病,但工作一段時間後便開始發病。
在香港,有部分行業的員工都有可能患上職業性哮喘病,例如裝修工人,他們在使用防水膠時,有機會吸入含有可引致哮喘的致敏物質。另外燒焊技工燒焊時,吸入含有臭氧及致敏金屬(例如鉻)亦會令氣管敏感,導致哮喘。職業性哮喘病的病徵與一般哮喘病並沒有太大的分別,所以在診斷時須要依據詳盡的就業及患病歷史,工作與發病的關係等等資料。
職業性哮喘病在發作時,患者會感覺呼吸困難、氣促、喘鳴及咳嗽等。在工作期間發作會較頻密,徵狀亦較為嚴重,但在休假時,病情則會好轉。
藥物一般只可以控制病情,並不能把哮喘病根治。要防止職業性哮喘病發作,徹底的方法就是避免再暴露於工作間的致敏物質;職業性哮喘不但令患者身心受到損害及減低生產力,亦會嚴重影響企業運作。
僱主及僱員可根據上述預防職業性哮喘病原則,作出一些相應預防措施,減低僱員患病機會。
職業安全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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