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盜教會17萬捐獻囚半年

【本報訊】在教會義務擔任執事達十年的虔誠女商人,被揭在近兩年間偷取約十七萬元捐獻,以挽救其經營的生意,遭牧師翻查會計報告時揭發。她早前於粉嶺法院承認盜竊罪,辯方律師昨求情指,她已把涉案款項全數歸還,又獲教友原諒,懇求輕判緩刑。裁判官反問:「有錢還就判緩刑,窮人冇錢還咪好唔公平?」最終判處六個月監禁。

女被告李秀蘭(六十二歲)報稱商人,代表律師求情指其背景報告正面,而她在還清涉款後「內心感到好過」,承諾不再在教會擔任涉及金錢的侍奉,並獲牧師及教友原諒,辯方懇求法庭酌情輕判。

裁判官指,獲教友原諒是好事,但不算特別求情理由,加上被告在兩年內取得多達十七萬元款項,顯然早有預謀盜財,須判監以懲。被告早前承認在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間,在上水嘉盛浸信會內偷竊。

案件編號:FLCC 183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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