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達一百卅五、曾獲選「模範學生」的十六歲男生,聲稱童年時和家長一同觀賞陳冠希慾照及風化案影片吸取性知識,歪曲了性觀念,三年前趁同母異父的十歲妹妹熟睡時,兩度撫摸及指插其私處以紓解性好奇,妹妹今年初報警。該男生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先索閱背景、心理及更生中心等報告,將被告收押,押後至本月卅一日判刑。
被告現年十六歲,與母親、後父、事主及弟弟同住。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智商逾一百卅五,九歲考獲英國皇家音樂學院八級鋼琴資格,曾代表小學參加香港模範學生選舉名列前茅,入讀名校中學,目標是大學攻讀電影課程。他昨天承認一○年九至十二月間在住所兩度非禮女童X,X現搬到社署宿舍暫住。
案情指X現十三歲,一○年九至十一月某晚她在睡房上格床熟睡,突驚覺被告站在椅子上,掀被用手掃她下體約五分鐘;同年十二月某日,被告又趁她熟睡,伸手進其內褲指插陰道,並郁動約一分鐘。她當時裝睡不敢反抗,至今年二月跟同學討論事件後報警。
辯方求情時同意被告的非禮行為禽獸,但指其家庭教育一塌糊塗,造成性觀念偏差,後父的色情電影光碟在家隨處擺放,令被告童年時可輕易觀賞,十歲時,陳冠希慾照風波轟動香港,後父和母親不懂電腦,竟託他上網找尋慾照,更三人一同觀看討論。後父又着他搜尋「吉野家強姦案」片段,父子更一齊觀賞。
案發前後,當年僅十三歲的他因考試臨近而失眠,他和X本分房睡,因母親怕他沉迷電腦,便要求兄妹同房,他失眠起床偶見X熟睡時被下露出美腿,衝動下偷摸她。其後學校舉行性教育,他又從網上知悉亂倫是不對的,便戒除心癮不再非禮X。至今年初X洗澡時發現他進入浴室,擔憂下報警,並把之前被非禮之事曝光。
辯方強調被告身世不幸,出生時曾缺氧,令他有抑鬱傾向及缺乏自制能力,曾想過自殺,六個月大時,生父因生意失敗拋妻棄子,母親改嫁,與後父育有一對孖生子女;其後後父盜取家族公司金錢被趕離公司,生活又見困頓。被告十二歲時,生父從巴拿馬回港,與母親舊情復熾,令他覺得有兩個爸爸而深感困惑,學業成績開始下滑。
案件編號:FLCC 21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