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案唐太認罪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地庫案擾攘多時,昨日有新進展,作為業主代理人的唐太郭妤淺原被控兩項僭建罪,但控辯雙方經商討後,郭妤淺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承認其中一罪,以換取獲控方撤銷另一控罪,她同時否認該罪;控方表明若郭同意案情,將會撤銷郭否認的控罪。法庭將郭妤淺的案件押後至本月卅日再訊。控方的處理方式昨引發一輪「告輕不告重」及「放生」唐宮僭建案被告的爭議,律政司及唐英年的發言人為此昨晚急急向傳媒解畫,否認「放生」之說。唐英年昨在庭外評論案件時重申:「因為(特首)選舉,成件事先搞成咁!」

控辯「傾數」 擬認一罪撤一罪

郭妤淺原被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控罪指她於二○○五年八月至一○年十二月期間,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處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便於約道七號建造整個或部分地庫連兩個天窗。另一控罪則指她於一○年十二月至一二年二月間,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便在上址建造整個或部分地庫連兩個天窗。

控方昨表明立場指,若郭承認首項控罪及同意案情,將會撤銷第二項控罪,惟控辯雙方對部分案情仍有分歧,若裁判官認為有關案情影響判刑,或需就案情爭議展開特別聆訊。控方在庭上並無特別交代以認一罪撤一罪方式處理此案的原因,但控方在庭外補充,是否撤銷郭的第二項控罪仍存變數,視乎案件發展再決定。

另三被告 否認控罪年尾審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則各被票控兩罪,他們均否認控罪。由於署任總裁判官李慶年打算親自審理這三名被告的案件,故將郭的案件押後至本月卅日交另一裁判官處理,而何等三人的案件則定於十一月廿七日開審,預計審訊十五日。

郭妤淺昨與唐英年十指緊扣到庭應訊,表現輕鬆,更笑指身旁公關「你緊張過我。」她在庭上對第一條控罪的答辯顯得稍稍遲疑,數秒才回答承認此罪,之後則斬釘截鐵地說否認第二項控罪。根據資料顯示,郭妤淺所承認的控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唔可以話夠膽就嚟檢控我」

郭妤淺應訊後與唐英年離開法庭,隨即被大批記者包圍追訪,唐指太太認罪是承擔責任的表現,重申自己無說謊,亦無作虛假陳述。有記者問到他,唐太是否獲律政司「放生」,唐反指相信控方無證據跟進第二項控罪,又解釋控罪顯示犯案時間是七年,但建造一個地牢只需數個月,所以才不認罪。被問到是否讓太太承擔所有責任,唐英年說,除太太外,另三名被告亦被牽涉在內,更稱「因為選舉,成件事先搞成咁!」並就另三人及其家人所承受的壓力致歉。

有記者追問唐會否擔心被指「無膊頭」,唐說:「香港係法治社會,呢個係檢控嘅決定,唔可以話:『夠膽就嚟檢控我吖!點解淨係檢控我老婆啊?』至於係唔係公道,好多人心裏有數。」

案件編號:KCS 4904-49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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