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業漢涉藏械 禁足中聯辦

【本報訊】五十九歲無業漢涉嫌手執兩塊磚頭一邊步向中聯辦,一邊唸唸有詞說「扑×佢」,警員目睹截查,發現其身藏利刀及雙節棍。無業漢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違禁武器兩罪,案件原定昨在東區法院開審,裁判官認為控罪嚴重,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一旦罪成必須判監,而案件亦牽涉法律觀點爭拗,將案押後至八月十五日再審,以讓被告聘請律師。

被告佘明順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外出,包括不得進入中聯辦五十米範圍內。控罪指,被告在今年四月卅日在西環中聯辦北閘外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及兩塊磚;另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根雙節棍。

案件編號:ESCC 144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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